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全面推动民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,加快提升全县电商从业人员实操技能,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电子商务人才队伍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章 工作要求
第二条 培训主要面向政府机构、基层干部、驻村第一书记、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负责人、合作社、企业、产业大户、返乡大学生、返乡农民工、退伍军人、农村妇女、残疾人、创业青年、电商创业主体等群体。
第三条 针对不同受教群体确定具体培训方式,对网络意识薄弱、农产品电商推广工作经验不足的群众要由浅入深、由简到繁开展培训。
第四条 要以点带面、注意突破、全面铺开,优先培训一批农村电商骨干,以“一对一”或“一对多”的教育培养方法,有序开展培训工作。
第五条 授课老师需具备相关的讲师资质,如中国县域电商讲师证书、国际电子商务讲师证书、淘宝大学或其他相关培训公司聘书等资质材料,实操指导讲师需具有5年以上电商运营经验,微商讲师要有实操经验及项目案例。
第六条 每次培训需要有培训通知、学员名单、签到表、学员培训合影照片、培训现场照片及视频、培训课件、培训教师简介等资料。培训结束后,及时做好培训档案整理。建立健全跟踪机制,按时回访学员,提供相应的跟踪孵化服务。
第三章 培训制度
第七条 培训服务商根据培训计划、课程体系或培训执行方案,递交培训课件、培训计划、培训申请表。培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时间、培训大纲、培训教材、培训对象、培训课程安排、培训目标、培训服务商资质、培训讲师资质。
第八条 培训结束后,培训服务商依据培训签到表汇总电子版培训统计表,包括学员姓名、联系电话、身份证号码、家庭住址等信息。除培训视频外,所有培训文件资料全部装订成册归档备查。
第九条 培训讲师课前要准备充分,穿着大方得体,进入课堂要精神饱满,未与培训班相关工作人员协调不能随意调课、停课。要做好学员管理,对请假、旷课等情况做好登记,且与考核挂钩。课上要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,共同督促学员学习。培训思路要清晰,由浅入深,由表及里,注重培养学员的思考能力、学习习惯、学习品质,课堂培训要轻松有序,活而不乱,要跟学员互动,引导学员积极发言。
第十条 培训需结合民乐县域实际,针对不同层次和类别人员分别制定相应培训方案、培训大纲、培训课程,同时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。
第十一条 培训服务商所有拟定的各类培训方案、培训大纲、课程体系等材料,需提交商务局审核,不得随意改动。
第十二条 培训计划执行过程中,如讲师需要调整,需培训服务商报商务局审批后方可实施。
第十三条 县商务局定期抽查检验培训情况和后续服务效果,每期培训结束后,由县商务局根据每期参训人员花名册,抽取10%以上的参训人员作为回访(抽查)对象,开展培训实效性、满意度回访(抽查),若回访(抽查)合格率达75%以上,则该期培训为有效培训,否则该期培训为无效培训。